广州日报:“儿慈会”理财收益也不应乱花

2012年10月27日09:07  大洋网-广州日报 微博

  李龙

  “儿慈会”资金来源于慈善捐赠,既然是善款,就有义务做到公开透明,而不能成为秘密。

  中华少年儿童慈善基金会9名工作人员近日将出国考察,此举遭到实名认证调查记者刘虎的质疑。“该会迄今无任何一笔指定捐款是用于出国考察,极可能非正常使用善款”,刘虎贴出的微博随即被网友大量转发。25日,儿慈会回应称,考察费用来自基金会的理财收益,绝不可能使用善款。

  儿慈会有没有必要“公款”出国考察?说老实话,花点钱去美国考察其基金会相对成熟的运作模式和先进理念,从而与国际基金会接轨,本身无可厚非。至少相较于那些“去沙漠考察海洋”、“去南斯拉夫考察奶牛”的公款出国考察,儿慈会的出国考察有一定的合理性,这从其理直气壮的回应就可以看出。

  当然,公众也并不是反对儿慈会的出国考察,只是对其出国考察的费用来源表示怀疑。儿慈会回应称是来自基金会非限定性净资产里的理财收益,这似乎也没有问题。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明确规定:基金会应当按照合法、安全、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、增值。因而,用慈善捐赠中的非限定性资产进行投资理财,不但有据可依,而且一定意义上还应大力培育。特别是眼下我们慈善基金的共同特点是基金本金不动用,基金投资理财所得用于机构运作成本和定向援助。因此,对慈善基金而言,投资理财就很有必要:一方面可以解决基金的运作经费来源,另一方面还可以使援助基金像“滚雪球”一样不断发展壮大。

  儿慈会的回应中称,不仅出国考察费用来源于理财收益,而且其正常运作所需的员工工资、培训、交流考察等资金基本都来自理财收益。那么问题就来了:众所周知,我国慈善机构接纳社会捐助,是要提取一定比例管理费的,用于日常的工作经费。再加上捐助人非指定性捐款、基金会原始基金,这些非限定性资产都可以列入正常办公经费范围。这么多的办公经费,究竟是怎么花的?国家规定,基金会日常开销不得超过其年度公益支出的10%,这是否意味着,只要在这10%的范围内,基金会的日常开销想怎么花就怎么花?

  而就儿慈会的理财收益而言,究竟投资了哪些理财产品?盈亏情况又是如何?儿慈会都应向社会公布。毕竟其资金来源于慈善捐赠,既然是善款,就有义务做到公开透明,而不能成为秘密。而且鉴于我国目前大部分基金会并没有进行投资,即便有投资,投资收益率也都很低。可儿慈会出国一趟就是20万元,这般财大气粗,想必是投资回报率相当之高,那么就更应该公布投资理财的收益信息。

  民政部曾有规定,非营利组织从事商业活动所得,将遵循禁止利润分配的原则,其商业收益不得分配,只能继续用于慈善事业,防止公共利益私有化。在上海卢湾区红十字会曝出“万元天价餐”后,我们是否应警惕这种变相的公款消费?打着做慈善的名义,花起钱来却比某些部门还要大手大脚,这不但是对处于信任危机中的慈善机构的打击,更是对爱心捐赠的一种亵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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